從山西省經信委了解到,山西省新增8項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地方標準。這些新標準或嚴于國家標準,或為山西省首創。新標準從本月25日起開始實施。
8項地方標準全部為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涉及化工、建材等行業,具體為水泥、氧化鋁、電解鋁、合成氨、燒堿、鋼鐵、風電法蘭、鑄鋼件等8個產品(工序)。其中,水泥、氧化鋁、電解鋁等的能耗限額標準,嚴于國家標準;風電法蘭和鑄鋼件產品,國家并未制定能耗限額標準,省經信委根據山西省產業情況提出制定相關標準。作為強制性標準,相關產品生產能耗若高于標準,將被列為落后產品和工藝予以淘汰;同時,相關產品的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必須達到標準規定的能耗門檻。
省經信委有關人士表示,今年,國家啟動了“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將在今明兩年發布100項重要節能標準,重點是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終端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準。年內,山西省預計還將完成21項節能新標準的制訂,繼續在化工、鋼鐵、有色、電力、建材、煤炭等重點行業中組織制訂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逐步建立覆蓋全省主要耗能行業的產品能耗標準體系,以滿足“十二五”期間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盲目過快發展,建立倒逼結構調整轉型發展的節能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