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2822/QD-BCT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和韓國的彩涂鋼板(越南語:sản phẩm thép hợp kim hoặckhông hợp kim được cán phẳng, được sơn)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分別為中國0%-34.27%,韓國4.95%-19.25%,有效期為5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9年10月23日。涉案產品的越南稅號為7210.70.12、7210.70.13、7210.70.19、7210.70.21、7210.70.29、7210.70.91、7210.70.99、7212.40.11、7212.40.12、7212.40.13、7212.40.14、7212.40.19、7212.40.91、7212.40.99、7225.99.90、7226.99.19、7226.99.99。
2018年10月15日,越南對原產于中國和韓國的彩涂鋼板啟動反傾銷調查。2019年10月24日,越南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
2023年10月23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2751/QD-BCT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和韓國的彩涂鋼板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