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產品(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s)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對涉案產品征收0%~35.0%的反傾銷稅,稅率詳見附表。涉案產品為電解過程之后未進行熱處理的二氧化錳,涉及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2820 10 00(TARIC編碼為2820 10 00 10)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措施自公告發布次日起生效。
2023年2月16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2023年10月13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產品作出反傾銷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