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籌備已久的玻璃期貨將在8月28日上市,且為了吸引投資者,投資門檻降低,由“大合約”改回“小合約”。業內人士表示,玻璃期貨的推出能幫助現貨企業規避市場波動風險,且降低投資門檻,不僅有利于各方資金進入,也有利于小企業更方便的進行套保。
4000元可投一手據了解,此前鄭州商品交易所已發布《玻璃期貨征求意見稿》,確定“玻璃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20噸/手;以華東地區為基準價區;基準交割品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平板玻璃》(GB116142009)的5mm無色透明平板玻璃(不大于2m×2.44m)一等品”。同時,鄭商所規定了玻璃期貨的替代交割品符合國標的4mm無色透明平板玻璃(不大于2m×2.44m)一等品,替代交割品無升貼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玻璃期貨上市的門檻不再是“大合約”模式,未來合約單位僅為20噸,按玻璃近年主要運行價格區間計算,每噸玻璃2000元左右,20噸玻璃合約價值就是4萬元。鄭商所規定,玻璃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6%,以期貨公司要求的10%保證金水平計算,交易一手合約需4000元左右,與已上市的其他工業品,如PTA(5噸)、白糖(10噸)、PVC(5噸)、聚乙烯(5噸)等合約價值相當。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玻璃期貨合約設計大小適中,較適應玻璃市場及企業規模。據悉,目前國內玻璃企業較多,但除生產企業以外,經銷、深加工企業規模都很小。合約規模太大,會給中小規模玻璃企業參與期貨市場帶來壓力。“目前的保證金水平既方便企業套期保值交易,也有利于吸引投資者參與,從而保持適當的流動性。”上述人士表示。
交割方式符合行業特性除了回歸“小合約”,玻璃期貨的另一大特色是使用全廠庫交割,不使用倉庫,這也是我國首個采用廠庫交割的期貨品種。
鄭商所采用這種創新的交割方式,源于玻璃的產品特性。一般說,玻璃的包裝運輸通常以架為單位,每架重3.5—5噸,且面積較大,沒有大型卡車難以進行玻璃的裝卸,且玻璃易碎,不便于多次裝卸,因此第三方的專業存儲玻璃的倉庫很少,無法滿足期貨交割對庫容的需求。
另外,從玻璃消費的特點看,廠庫交割有利于滿足買方的個性化需求。玻璃下游企業一般都根據訂單進行購買或深加工,個性化需求明顯,玻璃生產企業的倉庫一般都存有各主要規格的產品,能滿足買方的提貨需求。
據了解,2011年,中國平板玻璃產量達7.38億重量箱,已連續23年居世界第一,占全球總量超過50%。卓創資訊玻璃分析師潘淑貞表示,目前平板玻璃主要終端需求領域為房地產和汽車行業,近年國家對房地產市場嚴格控制,加上平板玻璃新上產能較多,市場出現結構性產能過剩局面,價格波動頻繁。面對價格波動,玻璃生產、加工企業避險需求強烈,迫切需要轉移風險的工具。“玻璃期貨的上市不僅能為玻璃行業提供價格信號,還為玻璃相關企業提供避險工具,有利于規范并促進玻璃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