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6日,鄭州商品交易所已向社會公開征求對玻璃期貨合約及制度規則的意見。專家預計今年8月下旬玻璃期貨可成功上市。即將面世的玻璃期貨未延續大合約思路,合約設計大小適中,并將成為我國首個采用完全廠庫交割的期貨品種。
玻璃期貨新品上市交易指日可待。記者從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了解到,8月1日鄭商所已正式公布征求意見稿,自8月1日至6日,向社會公開征求對玻璃期貨合約及制度規則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顯示,玻璃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20噸/手;以華東地區為基準價區;基準交割品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平板玻璃》(GB11614-2009)的5mm無色透明平板玻璃(不大于2m×2.44m)一等品;同時,鄭商所還規定了玻璃期貨的替代交割品符合國標的4mm無色透明平板玻璃(不大于2m×2.44m)一等品,替代交割品無升貼水。值得注意的是,玻璃期貨的一大特點就是采用全廠庫交割,不使用倉庫;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6%。
此次玻璃期貨未延續大合約思路,合約設計大小適中。記者從鄭商所了解到,玻璃期貨合約單位為20噸/手,按玻璃近年主要運行價格區間計算,每噸玻璃2000元左右,20噸玻璃合約價值在4萬元左右,交易一手合約需要4000元左右資金,與已上市的其他工業品如PTA(5噸)、白糖(10噸)、PVC(5噸)、聚乙烯(5噸)等合約價值相當,更加方便行業企業進行套期保值交易,也有利于吸引廣大投資者參與,從而保持適當的流動性,有利于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
同時,小合約適應主流運輸工具。玻璃運輸有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水路運輸三種主要形式。其中汽車是使用最頻繁的運輸工具,單次運量40噸;火車每個車皮運量60噸~70噸;而水運則是幾百到幾千噸不等。每手20噸的交易單位,與主流運輸工具相適應,也便于不同車載量的匹配。
鄭商所表示,玻璃期貨使用廠庫交割,交割成本最低。這樣買方可以直接從生產廠提貨,避免了從廠家到倉庫的中間搬倒和裝卸等環節,不會為玻璃期貨交割帶來額外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