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減排形勢嚴峻,對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指標造成壓力,水泥行業實施更加嚴格的排放標準勢在必行。記者從近日召開的“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減排和重點行業VOC控制技術研討會”上了解到,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排放新標準預計年內發布,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將大幅度提高,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標準將對削減行業氮氧化物排放、優化產業結構、改善空氣質量發揮重要作用。
更嚴格的排放標準即將出臺
氮氧化物限值要降低到每立方米300毫克~400毫克
作為我國重點污染行業之一,水泥行業顆粒物排放占全國排放總量的20%~30%,二氧化硫排放占全國總排放量的5%~6%。全國水泥行業年排放氮氧化物約200萬噸,占全國氮氧化物排放量的10%左右,居火力發電和汽車尾氣排放之后的第三位。
如何減少氮氧化物排放,成為國內水泥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此前在安徽海螺集團調研時表示,“十二五”時期,水泥行業是減排氮氧化物的重點行業,水泥行業必須積極采取措施減排。他強調,環境保護部已經與各省簽訂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責任書,如果未完成減排任務,將實行集團環評限批。也就是說,假如一家企業集團下屬水泥廠未完成總量控制指標,整個企業集團都將面臨環評限批。
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副司長劉志全在研討會上說,“十一五”期間,我國水泥工業迅猛發展,水泥產量由“十五”末的10.6億噸增長到2010年的18.8億噸,今年全國水泥產量將突破20億噸,平均年增長率在10%以上。全國每年新增水泥產量占世界新增產量的8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持續上升,由此帶來了巨大的環境保護壓力。
隨著“十二五”期間我國對氮氧化物實施總量控制,水泥行業提高排放控制要求成為大勢所趨。為此,有必要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促進水泥行業采取更加嚴格的氮氧化物控制措施。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明確要求,“十二五”時期,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要下降10%;新型干法水泥窯要進行低氮燃燒技術改造;新建水泥生產線要安裝效率不低于60%的氮氧化物去除設施;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點區域,實施區域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劉志全告訴記者,要達到這些要求,必須修訂2004年頒布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更為嚴格的排放控制措施。
他說,針對水泥行業污染物減排的嚴峻形勢,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正在修訂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擬將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由現行的每立方米800毫克降低到300毫克~400毫克。同時,制定技術政策、最佳可行技術指南等一系列指導性技術文件。
其中,即將公開征求意見的水泥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中提出,“水泥窯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應以低氮燃燒技術(低氮燃燒器、分段燃燒等)為基礎,近期通過采用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技術(SNCR)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在500mg/m³以下;遠期通過采用選擇性催化還原技術(SCR)、SNCR-SCR 復合技術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在200mg/m³以下。嚴格控制氨逸出,重視液氨等還原劑的安全管理。”
新標準將如何發力?
區分新老污染源,促進技術升級和產業調整
劉志全說,《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04)是我國水泥行業環境管理的重要依據,在“十一五”污染減排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適應“十二五”環境管理需求,加強對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亟須修訂。為此,環境保護部將其列為2012年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重點項目,由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牽頭組織標準修訂工作。
劉志全透露,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排放新標準預計將于今年下半年發布。新標準將區分新老污染源,分別制訂現有企業和新建企業排放限值,新建項目限值適當從嚴,現有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的過渡期后,要達到建設項目排放控制要求,以促進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產業優化升級和公平競爭。
據他介紹,目前采用的氮氧化物控制技術主要有低氮燃燒、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技術(SNCR)、選擇性催化還原技術(SCR)。若使用SCR技術,排放可控制在100毫克/標準立方米~200毫克/標準立方米;若使用投入相對較低的SNCR,可確保水泥行業氮氧化物的排放穩定在200毫克/標準立方米~400毫克/標準立方米,去除率為50%~60%。
他告訴記者,提高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是修訂水泥工業排放標準的主要內容之一,在修訂工作中要綜合考慮經濟承受能力、技術成熟性、改善環境質量的要求以及環境監管能力等因素。在技術選擇和標準實施方式方面,考慮采取以下方案:一般地區氮氧化物限值400~500mg/m³,考慮到現有企業工藝改造難度大或不具備改造條件(如沒有凈化設備安裝空間),采取改造難度較小的SNCR技術;新建企業具備采用新技術的條件、位于重點區域的企業面臨更大的環保壓力,對這兩類企業要求采取組合減排技術方案,包括低氮燃燒器、分解爐分級燃燒、SNCR技術等,達到氮氧化物300mg/m³左右的排放控制水平。
考慮到我國水泥氮氧化物減排工作剛剛起步,建成運行的減排氮氧化物示范項目均采用SNCR技術,凈化效率更高的SCR技術將在示范基礎上逐步推廣。
“應該引起注意的是,我國目前水泥產量已經超過世界其他國家產量之和,解決如此巨大規模的水泥行業污染問題,世界上尚無成功先例。發達國家治理水泥行業污染的做法,包括其排放標準可供我國借鑒,但不宜照抄照搬。”劉志全強調,一些發達國家由于水泥生產規模已經很小,導致其排放標準較為寬松,對污染治理技術進步的促進作用并不顯著。要盡快削減水泥行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在確定污染控制水平的問題上,就要充分考慮我國當前改善環境質量的迫切需要,按加快實現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的總體要求,制定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要求的國家排放標準。
他認為,要通過排放標準來強化環境約束,促使水泥行業通過技術進步實現“由大變強”,而不應跟在其他國家后面,亦步亦趨。
“‘治重癥需猛藥’,2011年國家發布新的火電排放標準的行動表明,在我國更加嚴格地控制對環境質量有重大影響行業的排污行為,乃至實施世界上最嚴格的排放標準,已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
企業存在較大差距怎么辦?
環保要求不是額外負擔,不能片面強調達標成本
中國水泥協會秘書長孔祥忠表示,新標準將是水泥行業歷史上最嚴厲的環保標準,對水泥行業的沖擊也將是前所未有的。目前,國內水泥企業的排放控制水平與新標準的要求相比尚存在較大差距。
業內某專家也認為,水泥行業的氮氧化物減排難,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對企業來說,減少氮氧化物排放僅僅是一項減排任務,沒有節能效益,只有成本增長。“氮氧化物減排設備至少需要幾百萬元的投入,此外還有運營投入,這對企業而言,都是不愿意接受的。”陳柏林說。企業無利可圖,面對的都是成本投入,僅憑借企業的環境意識和社會責任是缺乏力量的。
記者了解到,修訂后的排放標準還將加大企業的環境治理投入,從而提高企業生產成本。目前,國內每噸水泥的生產成本為180元~250元,排放標準修訂后,加上水泥脫硝設備投入,每噸水泥成本將增加20元~40元。據預測,今年全國規模以上企業的水泥產量將突破20億噸,根據這一數字計算,水泥行業將增加成本超過400億元。
業內人士認為,新標準對水泥行業也未必都是壞消息。對大部分水泥企業而言,此次氮氧化物排放標準的調整是挑戰,同樣也蘊藏著機遇。企業應該抓住機遇,借技術升級與市場整合的契機突圍,加大環保投入,加快與其他企業的整合步伐。
有專家認為,隨著能源成本逐漸上漲以及社會對環境要求越來越高,水泥行業作為高耗能行業,必然要進行調整以便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對水泥行業的調整,一方面會促進行業技術升級,提升產業效率;另一方面也會對現有產業格局產生一定影響。隨著落后產能的淘汰,行業集中度將得到提升。
對于行業反映的標準實施成本問題,劉志全表示,這個問題不能僅從企業的環境意識或社會責任方面來認識,因為達標排放是排污企業的法定環境責任,是對排污行為最低、最基本的要求,而不是可有可無的“額外”負擔。
“解決水泥行業污染問題的關鍵,是盡快改變粗放的、不計資源環境成本的發展方式和落后的發展理念。片面強調達標成本而不顧及企業排污對環境質量和健康的負面影響,不僅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也不利于企業和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劉志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