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集人:江西萬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會議時間:⑴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2年6月20日下午14:30;
⑵網絡投票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2012年6月19日下午15:00至2012年6月20日的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時間:2012年6月20日的9:30-11:30和下午的13:00-15:00;
3、現場會議地點: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術開發區京東大道399號江西萬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
4、會議方式:現場投票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5、主持人:董事長劉明壽先生;
6、本次會議通知于2012年6月5日、6月16日發出。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1、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30人,代表股份174,441,26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44.0609%。其中: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3人,所持(代表)股份為174,142,966股,占公司總股份的43.9855%;本次會議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7人,代表股份298,300股,占公司總股份的0.0753%。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參加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總體審議結果:本次股東大會用現場投票表決和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全部議案均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表決通過。
2、提案逐項審議情況:
⑴《關于公司分紅回報規劃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399,666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762%;
反對41,60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38%;
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表決結果:審議通過。
⑵審議《公司關于給公開發行A股發行及授權延期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373,366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611%;
反對65,40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5%;
棄權2,50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14%;
表決結果:審議通過。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肖蘭、孫昊天律師為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法律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定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西萬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