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冀東水泥發布公告,第十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確定本激勵計劃的授子日為2025年6月4日,向符合條件的245名激勵對象授子2658.00萬股限制性股票。
該議案已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
根據冀東水泥《關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授予的2658萬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1%,授予價格為3.41元/股。本激勵計劃標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為實施本激勵計劃時在任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核心業務人員。
自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 24 個月內為限售期。在限售期內,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轉 讓、不得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激勵對象因獲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而取得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等股份同時按 本激勵計劃進行鎖定。解除限售后,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 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購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