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越南工貿(mào)部發(fā)布第914/QD-BCT號公告,對原產(chǎn)于中國和韓國的普碳及合金鋼鍍層板卷作出反傾銷初裁,初步裁定對涉案產(chǎn)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其中,中國為0~37.13%,韓國為0~15.67%。措施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有效期為120天。涉案產(chǎn)品的越南稅號為7210.41.11、7210.41.12、7210.41.19、7210.49.11、7210.49.14、7210.49.15、7210.49.16、7210.49.17、7210.49.18、7210.49.19、7210.50.00、7210.61.11、7210.61.12、7210.61.19、7210.69.11、7210.69.19、7210.90.10、7210.90.90、7212.30.11、7212.30.12、7212.30.13、7212.30.14、7212.30.19、7212.50.14、7212.50.19、7212.50.23、7212.50.24、7212.50.29、7212.50.93、7212.50.94、7212.50.99、7212.60.11、7212.60.12、7212.60.19、7225.92.20、7225.92.90、7226.99.11和7226.99.91。
2024年6月14日,越南對原產(chǎn)于中國和韓國的普碳及合金鋼鍍層板卷啟動反傾銷調(diào)查,案件傾銷調(diào)查期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損害調(diào)查期為2018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