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0日,印尼財政部發布第PMK9號公告,決定繼續對原產于中國、新加坡和烏克蘭的熱軋鋼板(Hot Rolled Plate)征收反傾銷稅,其中,中國稅率為10.47%、新加坡為12.50%、烏克蘭為12.33%。涉案產品為寬度不低于600毫米、厚度超過10毫米以及寬度不低于600毫米、厚度介于4.75毫米~10毫米,未經涂鍍,除熱軋外未經進一步加工的鐵或非合金鋼板材。涉案產品的印尼稅號為7208.51.00.00和7208.52.00.00。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2010年3月31日,印尼對原產于中國、新加坡和烏克蘭的熱軋鋼板啟動反傾銷調查。2012年1月10日,印尼開始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三年的反傾銷稅,其中,中國稅率為10.47%、新加坡為12.5%、烏克蘭為12.33%。此后,印尼先后進行了兩次日落復審,分別于2016年4月15日和2019年8月15日,兩次作出肯定性裁決并延長了征稅期限。2023年8月4日,印尼對中國、新加坡和烏克蘭的熱軋鋼板啟動反傾銷第三次日落復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