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磚廠整體資產
競 買 須 知
參加本次拍賣會的競買人須認真閱讀本競買須知,并對自己參與拍賣的行為負責。本拍賣須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并參照國際慣例制定。
一、本次拍賣是受石門縣耐火磚廠的委托,由常德市金色陽光拍賣有限公司承辦,依法對石門縣耐火磚廠整體資產進行公開拍賣。該標的位于石門縣楚江鎮黃泥社區,占地面積約35畝,屬工業出讓用地,建筑物、機械設備若干(具體見清單),目前正在正常生產,年生產能力約1萬噸,生產產品供不應求。現整體拍賣。
二、本公司拍賣前聲明:只就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瑕疵及質量擔保責任。
三、競買人的資格:競買人應于拍賣前在本公司憑有關證件(身份證、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等),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經本公司審核批準,交付保證金80萬元(帳號:建行武陵支行,43001521368059666666,全稱:常德市金色陽光拍賣有限公司),領取競價牌,方可參與現場競買,其他人不得參與競買。
四、買受人競價成功后,當場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違約賠償責任。委托人、買受人應認真履行其權利和義務,不得違約。否則,將按照《拍賣法》的有關規定和其它法律法規追究違約者的違約責任。
五、拍賣傭金和價款及其支付方式: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另向拍賣人按成交價5%支付拍賣傭金,支付方式是拍賣人在買受人的保證金中扣除,其余的充抵價款。買受人應于拍賣成交確認書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交清80%的成交價款,剩余價款待委托人為買受人辦理好相關證照過戶手續后,由買受人一次性向委托人交清。
委托人在買受人交清80%的成交價款后60個工作日內按清單現狀向買受人交付拍賣標的。
買受人逾期未付款或未完全付清款項,將視為違約,所交保證金作違約金由拍賣人收取,并依照礦 《拍賣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者的相關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六、本次拍賣未成交者憑保證金收據、競價牌及有關證件,在拍賣會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由拍賣公司退回保證金(不計息)。
七、凡入場領取競價牌者,均視為已接受本拍賣標的現狀,并認可本競買須知、拍賣規則,本須知及規則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八、需說明的問題:
1、該標的在拍賣前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含水電費)由委托人承擔。
2、委托人負責拍賣標的的清場、交付及清場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3、委托人、買受人在辦理相關手續過戶時所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競買參考價格350萬元.
拍賣人:湖南省常德市金色陽光拍賣有限公司
07367210337黃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