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9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74/QD-BCT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鋁型材作出反傾銷第二次期中復審終裁,將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率調整為2.85%~35.58%。涉案產品的越南稅號為7604.10.10、7604.10.90、7604.21.90、7604.29.10和7604.29.90。
2019年1月11日,越南工貿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鋁型材啟動反傾銷調查。2019年9月28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2020年11月18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期中復審調查。2021年4月20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期中復審終裁,將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率調整為4.39%~35.58%。2022年6月10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啟動第二次期中復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