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2009年6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9年6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決定》修正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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